网站标志
当前日期时间
全站搜索
广告位
广告位
自定内容
自定内容
自定内容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台湾  内蒙古  广西  西藏  宁夏 
象泰华夏导航
当前位置
文章正文
国办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
http://www.zglfb.net    2019-05-25 22:31:45    文字:【】【】【
摘要: 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当前以“互联网+”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成为我国

  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当前以“互联网+”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但是,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也呈多发高发态势。要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统领,以改革创新监管制度为保障,以新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目标,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初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为创新创业增添新活力,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动力。

  《意见》要求坚持依法监管、技术支撑、统筹协作、区域联动、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作用,提出四方面举措: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等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创新市场监管手段,加强域名属地化、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精细化管理和网站备案管理,推行网络实名制,推广使用电子标签。

  二是落实企业责任。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配合执法部门反向追溯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侵权假冒商品经营者,制止以虚假交易等方式提高商户信誉的行为。督促网络服务商落实“通知-删除”义务,指导和督促配送、仓储、邮政、快递等企业推行寄递实名制。提供商品竞价排名搜索服务的网站,应当提醒消费者搜索结果来自竞价排名,避免误导消费者。

  三是加强执法协作。完善部门间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线索通报、案件咨询、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资金流动监管工作机制,依法追查交易资金账户。健全区域间执法协作机制,鼓励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等地区推进案件线索和信息共享。完善跨境执法交流协作机制。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快电子商务领域法规建设,明确网络商品交易规范、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责任以及各类电子交易凭证、电子检验检疫报告和证书的法律效力。针对利用微信、微博等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行为研究监管措施。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加强执法部门与电子商务企业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增强消费者自觉抵制侵权假冒商品的意识。

【责任编辑:高帅】
将本文加入收藏夹
脚注信息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2号中盛大厦 邮编:100038 
电话:010-53352622 监督:010-57187769    
Copyright:中国雷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底部信息
自定内容
底部信息
自定内容
底部信息
多行文字
中国雷锋网是以“弘扬雷锋精神、传播雷锋文化”的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政策理论为研究方向,紧密联系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情况,聚集各方面的人才和力量,为共同促进雷锋精神、雷锋文化的发展贡献力量。
多行文字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雷锋网”的所有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多行文字
合作:010-53352622
监督:010-57187769
投稿:zglfbbjb@163.com
自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