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
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5月,雷锋作为全团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2月19日,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
1963年,毛泽东主席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56年来,雷锋精神在祖国的大地上开花结果。随着时代的变迁和进步,人们对于雷锋精神的理解也越来越具有时代的特色。 随着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雷锋精神不但没有过时、没有褪色,而且不断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与社会进步潮流相契合、与党的先进本色相融汇,越来越焕发出引领时代风气之先的独特魅力。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树起的一座令人景仰的思想道德丰碑,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激励人民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重要抓手。
雷锋精神反映了社会主义一代新人的精神风貌,是一面永不褪色的旗帜、一座永放光芒的灯塔。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集中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品德,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本质要求,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厚精神资源,成为全党全社会共有的宝贵精神财富。
学雷锋活动在全国蓬勃开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中国雷锋报努力做好宣传雷锋精神、弘扬社会正能量的本职工作,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做雷锋精神的种子,把雷锋精神广播在祖国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