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及相关事迹概述
孙法选,1970年1月出生,199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3月参加工作。31年来孙法选先后向22个省、市、自治区的水灾、震灾、旱灾、风灾捐过款,或资助过大、中、小学生,或帮助过上到八十多岁的老人和下到刚出生的婴儿,帮助过70余人,或交特殊党费等,累计38万余元。先后资助了贵州大学、新疆大学、西藏大学、云南大学等20所大学的26名本科以上大学生,涉及回族、藏族等八个民族。为迎接建党一百周年,从2017年至今他每年都缴纳特殊党费。1998年8月他开始无偿献血,22年来献血37次,达13800毫升。同时,他们夫妻与红十字会签订了《捐献角膜、遗体志愿书》,在枣庄市是第二家。
然而,他的家庭并不富裕,妻子没有工作,从家到单位13公里路程,每天骑的是一辆骑了8年的电动车。
所获荣誉
1990年12月、1994年12月各立三等功一次;2000年7月被原南京军区装备部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3年7月被徐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拥政爱民模范”荣誉,享受市级劳模待遇;
2013年3月、2013年10月、2013年12月、2013年4月、2013年5月分别被枣庄市授予第三届“感动枣庄十佳人物”、第三届枣庄市“道德模范”、第六届“枣庄十大杰出青年”、“枣庄好人”、“枣庄市见义勇为爱心使者”等荣誉;
2015年4月山东省共青团委授予2013—2015年度“山东好青年”称号,暨山东“向上向善好青年”;
2013年8月山东省委宣传部、文明办授予“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
2008年12月、2012年12月、2014年12月分别被国家卫计委、中国红十字总会、总后勤部授予无偿献血铜、银、金奖。 2019年6月被山东省委授予“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