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配发200辆电动汽车用于基层执法勤务
中国雷锋报运城站(吴文东拍摄 李虹靓编辑) 5月8日,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召开一周年之际,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在大运新能源汽车基地举行了“全市公安基层单位执法勤务类用车发放仪式”,为全市163个基层派出所、13个县(市)公安局(分局)刑侦大队和交警大队、3个交警直属大队集中配发了200辆新能源警务用车。
“出发”一声令下,警灯闪烁,警笛阵阵,200辆新能源警务用车以其外观时尚精致、驾驶安全舒适、绿色环保节能之优点亮相于河东大地,执行巡逻防控任务。
据了解,运城市公安局把推动公安基层单位执法勤务类用车改革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三零”单位创建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来抓,坚持基层导向、聚焦治理效能,善于谋事、积极作为,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支持,创新基层警务改革模式,提升基层治理防控效能。
省厅党委提出了“解决好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执法勤务用车问题”的要求后,运城市委、市政府听取市公安局专题汇报,把推进公安局基层单位执法勤务类用车改革工作纳入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的重大改革项目。该项目由公安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推动公安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公安工作发展难题的必由途径。”市委、市政府在市财政较为紧张和公务用车编制限制的情况下,全面吃透有关国家政策,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沟通。按照省委“晋材晋用”要求,坚持“运品运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安租赁”的模式,将200辆警务用车确定为新能源汽车。
此次集中配发200辆新能源警务用车,是运城市公安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公共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大力深化公安机关警务改革、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新模式、新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平安运城的具体行动。此举不仅破解了公车改革后基层执法勤务用车辆不足的难题,而且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机关优质快捷服务群众的能力和社会治理常态化长效化的水平,为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盗强骗,为民保平安”行动提供有力保障,推动了我市“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营商环境优化、人民群众安居乐业。